1.开题报告的内容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为阐述、审核、确定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内容而举行的报告会,旨在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 开题报告应以文献综述报告为基础,主要包括审核和确定论文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 (1)选题依据包括选题的来源、学科性质、研究目的、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2)研究方案包括研究内容,拟解决和突破的难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有何特色与创新之处,预期成果及计划与进度安排,以及与选题有关的参考文献等内容; (3)研究生须提交《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不少于4000字)、《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3000字)。 选题要求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的课题,包括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攻关等生产关键任务,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发等方面的课题。 2. 开题报告的时间和步骤 (1)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应明确学位论文形式。原则上,论文形式一经确定不允许修改。本专业硕士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期末前完成,最迟应在第四学期期中前完成开题报告。 (2)由本学科研究生导师和秘书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的组长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 (3)举行开题报告评审会,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的成员在听取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对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以及文献综述报告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研究生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在对研究方案进行修正、补充和改进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存档和提交《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并正式进入论文写作阶段。论文开题报告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评定。首次未通过者,应重新组织选题并于一个月后再次开题,仍不能通过者应终止学习,做退学处理。 (4)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需变动论文题目和基本内容时,需本人申请,导师批准并重新填写《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文献综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