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我校大学生自强典范,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推动我校诚信校园建设,展示我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大学生自强自立的榜样作用,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根据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年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组成的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小组,研究讨论制定了本实施细则,以确保本次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评选对象
2018、2019级受过资助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如: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类项目)
二、评选要求
(1)满足学校评选要求;
(2)参评成员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无挂科,期末考试挂科,补考通过的不可以参评,无违规违纪记录;
(3)参评综合分由【评选小组综合打分*50%】与【实践分数加成*50%】相加构成。
(4)评选小组综合打分规则如下:
针对参评成员的个人事迹,评选小组成员进行匿名打分,取平均值,各成员打分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5)实践分数加成计算规则如下:
校内获奖需提供材料证明或有指导老师证明,校外获奖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团体获奖,所有成员可以加分(加分计算见表1),且队长额外加0.2分,个人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项,加分可以累计;
未列入的其它项目,加分计算由学院评议小组来确定;
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能提供证明的,每次可加0.1分;学校学院网站投稿有刊出的,每篇可加0.2分;
参加大学生创新发展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挑战杯等竞赛项目的,且在学校有立项的,项目组成员每人加0.2分,组长加0.5分。
表1加分明细
获奖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其他 |
国家级 |
+6 |
+5 |
+4 |
+4 |
省级 |
+4 |
+3 |
+2 |
+2 |
市级/校级 |
+2 |
+1.5 |
+1 |
+1 |
三、名额分配
“学院自强之星” 2人(2018级1人、2019级1人)
四、评选流程
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名额分配推荐“学院自强之星”,学院公示后,报于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请符合条件有意愿参评的同学于 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 17点前上交如下材料:
(1)《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
(2)先进事迹材料:标题要凝练个人事迹的主要特点,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突出自强事迹。字数1500字以上。要求语言生动质朴、内容实事求是。
(3)获奖证明、实践证明、成绩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与复印件,可提供相关照片或活动影像资料,任何能展示学生风采的材料,如微视频、PPT等,形式不限。
(4)个人照片: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2M以上)。
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年级班级)发送至邮箱suyingyi@sztu.edu.cn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56271
(以上评选最终解释权归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小组所有)
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小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