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Home

  • 学院概况

    Profile

    • 学院简介
    • 院长寄语
    • 机构设置
    • 现任领导
    • 行政服务
  • 人才培养

    Training

    • 本科生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实践教学
    • 精品课程
    • 学生就业
  • 师资队伍

    Faculty

    • 全部教师
    • 人才招聘
  • 学工之家

    Student

    • 学生天地
    • 学生组织
    • 规章制度
    • 学工队伍
    • 学生风采
  • 科研实训

    Research

    • 科研平台
    • 科研团队
    • 实验教学中心
    • 校企合作
  • 党建引领

    Party

    • 组织概况
    • 专题学习
    • 党务公告
    • 党建品牌建设
  • 创新实践

    Practice

    • 赛车工作室
    • 无人配送基地
    • 地铁共建站
  • International Exchange

    Cooperation

    • International Teacher Exchange
    • International Students Exchange
    •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s
  •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院长寄语
    • 机构设置
    • 现任领导
    • 行政服务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实践教学
    • 精品课程
    • 学生就业
  • 师资队伍
    • 全部教师
    • 人才招聘
  • 学工之家
    • 学生天地
    • 学生组织
    • 规章制度
    • 学工队伍
    • 学生风采
  • 科研实训
    • 科研平台
    • 科研团队
    • 实验教学中心
    • 校企合作
  • 党建引领
    • 组织概况
    • 专题学习
    • 党务公告
    • 党建品牌建设
  • 创新实践
    • 赛车工作室
    • 无人配送基地
    • 地铁共建站
  • International Exchange
    • International Teacher Exchange
    • International Students Exchange
    •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s
新闻中心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关于2022级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及补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4/04/10 09:03:04

各位转入我院的2022级学生:

为了更好的做好转专业工作,现将转入我学院修读的专业课程认定及补修方案安排予以公示如下。

一、 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根据我院各专业的本科培养方案要求修读所有课程。所有未修读和已修读但未拿到学分的必修课程,都需要根据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进行补修。

二、 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大一所修读课程,可根据课程内容与新专业匹配度,认定为新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或相关课程体系学分。课程认定时基本原则有以下四种:

1、课程号相同的课程,予以直接认定,无需系统申请。

2、有难度梯度的课程。统一认定的基本标准如下:高学分的课程直接认定成同等学分或者低学分的课程。低学分的课程认定成高学分课程时,需补修相应学分差额的专业选修课程;如学院认为不能认定,学生需要重新修读培养方案内要求的课程。

3、对于不能认定为新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且需认定为新专业扩展通识课的,需要认定属于扩展通识课的哪种类别,应本着“学生在校期间,以各种形式认定扩展通识课的总学分不得超过扩展通识课总学分要求的一半”原则,严格按照附件表格指引中的扩展通识课类别类进行认定,学生认定时注意结合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

4、扩展通识课为全校统一课程,转专业后会自动纳入新专业培养方案的扩展通识课中,无需单独认定。

三、 不同专业的课程认定具体方案,请参考下面的附件。

四、 如有疑问,请联系邓老师 0755-23256190 交通学院楼D1-809办公室

附件: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车辆工程专业2022级转专业课程修读指引

附件: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22级转专业课程修读指引

附件: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物流管理专业2022级转专业课程修读指引


                                                           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

                                                           2023年6月26日



  • 附件【附件: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车辆工程专业2022级转专业课程修读指引.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交通运输专业2022级转专业课程修读指引.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物流管理专业2022级转专业课程修读指引.xlsx】已下载次

友情链接:
  • 深圳技术大学
  • 教务部
  • 招生办公室
  • 科研与校企合作部
  • 图书馆
  • CICTP 2024
  • 实验室管理系统

Copyright @ 2018 深圳技术大学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106131号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兰田路3002号
邮政编码: 518118

联系电话: 0755-23256284, 招生咨询专线: 0755-23256259

学院邮箱: utl@sztu.edu.cn
深圳技术大学公众号
SZTU交物君公众号
Copyright @ 2018 深圳技术大学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106131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