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本科生: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教务部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度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具体要求
1、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3)本学期未办理休学、保留学籍的在校生;
(4)无任何转专业记录。
2、学生申请转专业时间:4月22日9:00至5月8日17:00。
学生在教务系统填报转专业申请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个学生转专业申请可填报两个专业意向,分别为首选志愿和次选志愿;
(2)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根据拟申请学院的转专业要求,按学生转专业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在学校规定转专业申请时间内,在教务系统上提交本人申请转专业的首选志愿和次选志愿,逾期或其它申请方式均不予受理;
(3)5月8日17:00,教务系统转专业申请入口关闭,学生不可以再修改系统中的转专业申请;
(4)退伍大学生务必在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时勾选“是否退伍大学生”选项;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要及时查看教务系统中各环节的审核结果和各学院网站发布的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有问题及时与相关学院沟通;
(6)学生在教务系统的转专业报名信息页面中可以查看到各学院各专业的拟接收计划人数。交通运输、车辆工程、物流管理专业转专业接收计划人数均为20人。
二、学生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1.学生入学后,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为学生入校的第二学期。
2.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与本人同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并须符合转入专业的录取要求。
3.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艺术类需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和其他普通专业不能跨类互转。
4.对于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商务英语)和管理学类专业(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转入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的学生,需要参加拟转入学院单独安排的测试。通过测试的同学,方有机会参加拟转入学院首选志愿及次选志愿的选拔环节。
5.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对申请转入的院系、专业有详细的了解,尽可能避免转专业过程中的盲目性。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学生原专业与拟申请转入专业所属专业类别不同的,请慎重选择。
6.拟录取学生如撤销转专业申请,必须在拟转入学院公示期结束之前,向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撤销转专业的原因,且需经双方学院审核批准;申请撤销转专业的学生,后续不再享有转专业机会。
7.在转专业工作实施过程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仍须按本学期的选课计划进行修读,完成本学期所选课程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考试成绩将计入本人成绩单和平均学分绩点。
8.因休学错过上一年转专业申请机会的2022级学生,可在今年进行申请。
9.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当优先考虑。
10.学院各专业接收人数及转专业工作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公布,申请转专业的同学要及时查看拟申请学院相关信息。
11.学院需制定并公布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认定方案及修读指引,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认定、转换和选课指导工作。
12.学生转专业后,可根据学院的课程认定方案申请课程认定和转换,已获得的课程学分如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要求,经转入学院确认,可予以认定相应学分。如需补修课程,学生须按学院的补修要求进行补修。
13.本次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转专业名单公示期内,向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转专业工作结束后,教务部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转专业学生做学籍异动。
14.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到新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15.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和毕业审核。学费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三、本次转专业工作原则
转出原则:学生所在学院不限制转出。
转入原则:若接收学院的专业学位数量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学位数量,则不限制转入,全部接收;若申请转入学生数量超过学院拟接收人数,由学院组织筛选工作。
四、学院工作安排
1.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咨询与指导请联系交通学院楼D1-809办公室邓老师,办公电话0755-23256190。
2.我院的交通运输、车辆工程、物流管理专业的拟接收人数均为20人。若专业的转入申请人数超出20人,我院将进行筛选,筛选方式待定。
3.申请转入交通学院的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的时候,请上传在校期间成绩单截图。
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