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2021-2022年度奖学金评选细则》,经过学院奖学金评选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和讨论,结合本院实际,对单项先进个人奖项进行评定,对拟获得先进个人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8日中午12:00。若对公示结果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810室何老师处。反映情况时要说明具体事实,不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情况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老师
邮箱:heyanle@sztu.edu.cn
附件:
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2021-2022学年度单项先进个人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拟获奖名单汇总表.pdf
城市交通与物流学院
2022年10月27日